一、主动离职也是n+1吗
主动离职一般没有“N+1”补偿,“N+1”补偿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形。
主动离职是员工基于自身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分为预告辞职和即时辞职。预告辞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即时辞职是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时,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并非“N+1”标准。而“N+1”常见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等法定情形,比如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离职不符合“N+1”补偿的法定条件。如果您对主动离职和“N+1”补偿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动离职符合哪些情形才有N+1赔偿
主动离职获得N+1赔偿的情形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通常是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过错:其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其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主动离职也可获N+1赔偿。
三、被迫离职符合啥情形能获N+1赔偿
被迫离职获N+1赔偿,常见情形如下:
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环境恶劣、设备陈旧等。
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工资、少发奖金等。
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以这些理由被迫离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N,再加额外一个月工资即+1作为代通知金。
在了解主动离职一般没有“N+1”补偿的相关规定后,我们不难发现劳动关系中的这一微妙之处。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比如在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若遇到用人单位故意刁难,该如何应对?又或者在计算工作年限以确定补偿标准时出现争议,该怎么解决?这些都是可能困扰劳动者的问题。倘若您对主动离职和“N+1”补偿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别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拨开迷雾,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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