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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有哪些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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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4 · 1124人看过
导读:工伤六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经确认可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从基金支付;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的,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工伤六级有哪些相关待遇

一、工伤六级有哪些相关待遇

工伤六级的相关待遇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医疗待遇: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配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就业与医疗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六级伤残津贴是如何发放的

工伤六级伤残津贴发放有明确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

计算方式为: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比例(六级为60%)。例如,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其六级伤残津贴每月就是5000×60%=3000元。

但需注意,伤残津贴会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适时调整。并且,在某些情形下,如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需发放伤残津贴;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才会享受此项待遇。若之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补偿标准依当地规定执行。

三、工伤六级伤残补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六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需注意,具体的补助金发放流程及相关细节,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且要遵循当地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来准确执行。

工伤六级能享有一系列待遇,如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更多细节需要明晰。比如,辅助器具配置具体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顺利地获得相应补助金。若你对工伤六级的相关待遇,像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医疗待遇的具体范围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些待遇如何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工伤六级待遇的方方面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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