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权利有没有期限的
劳动权利部分有期限限制。
比如劳动报酬争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再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等有相应规定,且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及时支付。
又比如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总之,不同劳动权利的期限规定各不相同。
二、劳动权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权利期限有多种情况。一般而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一些具体劳动权利,如带薪年休假等,需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应规定行使。例如,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具体实施依用人单位规定和法律要求进行。
三、劳动报酬支付时间有啥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支付日期的,应按约定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当我们了解了劳动权利部分有期限限制这一情况后,比如在劳动报酬争议中,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仲裁时效规定,又或是经济补偿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支付要求,以及带薪年休假的安排规则等。这些不同的期限规定,在实际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各种疑问。若你对劳动权利期限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处理或者在劳动过程中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期限影响等问题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明晰劳动权利期限限制背后的种种细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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