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美容及医疗纠纷 >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2 · 1744人看过
导读: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患者主张医院过错需自行举证。但存在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形时,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院自证无过错。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因产品缺陷致患者损害,患者证明使用产品及有损害后果即可,医疗机构等需对无过错举证。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

一、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主张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需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即患者要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自身有损害后果、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若存在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院需自证不存在过错。另外,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只需证明使用了相关产品并出现损害后果,医疗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需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医院医疗过错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一般由患者就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比如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下,医疗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这旨在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能力,保障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促使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三、医院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啥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多方面考量。主要标准如下:一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比如违反诊疗规范、护理常规等。二是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认定过程中,通常会依据相关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等进行判断。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如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一般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责任程度。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比如,若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患者损害的直接、主要原因,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责任;若只是部分原因,则承担相应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这些举证责任的规定至关重要。那要是患者对自己的举证能力有所担忧怎么办呢?又或者在医疗机构被推定有过错时,医院该如何更好地自证无过错呢?这些都是在实际纠纷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若你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等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具体的举证流程、怎样收集有力证据等,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思路,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情况。

网站地图
更多

美容及医疗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美容及医疗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