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陈昆伟,他自2008年开始在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五年的执业经验。陈昆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及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他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处理案件超百余件。
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却发现案涉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同时,黄XX未按约定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寺庙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被告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不存在违约行为。面对被告的抗辩,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的关键事实,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黄XX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提供证明文件的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寺庙,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已收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结合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的关键事实,清晰论证黄XX的根本违约行为,为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事实依据。他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针对已支付的15万元转让款,明确主张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义务,并结合黄XX的过错程度,合理主张利息损失。同时,他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拆解论证“实际入住不等于取得合法经营权”,明确被告未履行核心义务的违约本质。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且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准予解除案涉合同。判决黄XX返还陈XX15万元及利息,驳回陈XX的其他诉讼请求,并对案件受理费进行了合理分配。
陈昆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彰显了其在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方面的专业性。针对寺庙这类特殊经营主体的经营权转让纠纷,他精准把握“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关键合规要点,清晰梳理合同履行中的核心违约情形,为同类特殊主体合同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也充分展现了他扎实的法学功底和高度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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