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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期限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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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6306人看过
导读:1、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2、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证期限到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占有和使用土地的合法依据,土地使用证根据用途的不同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很多人没有了解土地使用证期限到了怎么办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尤其是现在的不定产价值都很大,下文中律图小编将给出答案。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该怎么办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是很重要的一项很重要的凭证,拥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因此在拥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它的一些权利事项,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要有明确的了解,如果土地使用证期限到了,就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这样才不会影响到自己的财产价值。不会给自己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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