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建筑工人工伤怎么赔偿的
1.认定工伤:要明确工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用人单位需在特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即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该工人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这是确定工伤的关键步骤,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2.伤残鉴定:当工人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时,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准确评估伤残程度,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3.赔偿项目:赔偿涵盖多个方面,如医疗费,用于治疗伤病的相关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保障住院期间的饮食开销;
还有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
此外,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也在赔偿范围内。
4.具体标准:各项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等因素而定。
5.单位责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需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单位不支付,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北京建筑工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建筑工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于伤残待遇: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本人工资,津贴85%;以此类推,十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此外,还有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不同支付不同标准费用。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赔偿需依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
三、北京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受理与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随后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工伤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过程。明确工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只是第一步,后续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而在这一系列流程中,伤残鉴定、赔偿项目、具体标准以及单位责任等都紧密相连。比如伤残等级会影响赔偿标准,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又决定了赔偿支付方。要是您对认定工伤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像赔偿项目的具体范围界定、单位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存在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让您清楚了解自身权益与应遵循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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