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裁员不给书面解除通知怎么办
若被裁员但单位不给书面解除通知,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出具,沟通无果则收集相关证据,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有损害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法定义务。所以劳动者主动与单位沟通要求出具书面通知是合理合法的,明确告知单位其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出具的法律后果,有可能促使单位履行。当沟通没有效果时,收集诸如单位停缴社保记录、工作交接材料、沟通录音录像等证据就很重要,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已解除。若单位不出具书面通知,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若因单位不出具通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劳动者再就业等,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被裁员却没书面解除通知该如何维权
首先,你要明确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若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可通过与单位沟通录音、保存工作交接记录、留存同事证言等方式,收集存在裁员事实及你已被裁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若单位未依法进行,你可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你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按规定支付赔偿金等。仲裁时需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被裁员无书面通知,怎样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需明确用人单位裁员应遵循法定程序。若无书面通知,可收集其他能证明被裁的证据,如工作交接记录、同事证言、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员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你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书面裁员通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面临被裁员但单位不给书面解除通知的情况时,除了上述的沟通、收集证据、投诉等方式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计算因单位不出具通知造成的损害赔偿时,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再比如,若单位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改正决定,又该如何进一步维权?这些问题都与劳动者能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息息相关。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助您在维权道路上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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