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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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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0 · 1116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会对几类案件立案侦查。包括贪污贿赂类,如贪污、受贿、行贿等,破坏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与公私财产;渎职类,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损害国家机关管理及公众利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如非法拘禁等。特定重大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对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立案侦查。
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立案

一、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会对几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贪污贿赂类,像贪污受贿行贿等罪行,这类犯罪既破坏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又损害公私财产。

渎职类,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损害国家机关管理及公众利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如非法拘禁等。

此外,特定重大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也能对公安机关管辖的相关案件立案侦查。

二、检察院不立案的案件有哪些呢

检察院不立案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包括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或仅有违法行为但未达犯罪程度。二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依据刑法可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比如一些情节显著轻微的民事侵权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大的。三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不同,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等。四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案件。五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像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六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七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检察院会对几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包括贪污贿赂类、渎职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及民主权利类等。此外,特定重大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也能对公安机关管辖的相关案件立案侦查。了解这些立案侦查的范围,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障社会秩序至关重要。如果你对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具体流程、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或者这些案件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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