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撤销对方不服怎么办
若对商标撤销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依然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需准备好能证明商标应继续有效的证据,如商标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商标撤销对方不服该如何维权
商标撤销后对方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若选择行政复议,应自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原撤销决定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的决定。
若选择行政诉讼,需在收到复议决定或直接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审查撤销决定的合法性。在此过程中,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商标不应被撤销,如商标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以增加胜诉几率,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三、商标撤销对方不服能申请复审吗
商标撤销对方不服可以申请复审。
根据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复审过程中,对方需提交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以证明商标不应被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公正裁决。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商标权利的判定更为公正、准确。
当我们探讨若对商标撤销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时,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到最终若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整个流程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在这期间,准备充分且有效的证据至关重要,像商标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能有力支持自身主张。你是否正面临商标撤销相关的困扰呢?若对于商标复审的具体流程、证据准备细节或者后续起诉的要点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您更好地维护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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