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会能够立即解散公司吗
公司股东会一般不能立即解散公司。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会虽有权决议公司解散,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作出后,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完成清算、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公司才最终完成解散。所以公司解散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定流程、有一定时间周期的过程,无法立即完成。
二、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有啥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这里的“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比如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会、董事会无法正常运作等;“重大损失”指公司资产严重贬损等情况。
3.股东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需承担啥责任
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后,需承担一系列责任。首先,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并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等。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此外,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后,需妥善履行清算等责任,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后果。
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如作出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之后还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等。这不禁让人思考,如果在公司解散过程中遇到了股东之间关于表决权的争议该如何解决?或者在清算环节出现了资产处置方面的分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如果您对公司解散的具体流程、相关争议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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