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说没收到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首先,您要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否已依法送达。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若已过送达期限公司仍称未收到,您可联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实送达情况,查看送达回执等相关记录。有可能是在送达过程中出现差错,比如地址有误等。若确实存在送达问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采取合适方式重新送达。
同时,您也可以自己留存好鉴定结论原件,这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公司以此为由拖延支付工伤待遇等,您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要求公司履行相应义务,鉴定结论是重要的维权证据。
二、公司称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该咋办
首先要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否已依法送达。若确实公司声称未收到,需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通过邮寄送达,你可提供邮寄凭证等证明已送达的证据。若通过现场送达,有送达回执等能证实。若公司仍不认可,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协助核实送达情况。
从法律程序角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后即生效。公司若以未收到为由不承认,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你可依据生效的鉴定结论,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相应工伤待遇等费用。若公司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在仲裁或诉讼中说明鉴定结论已依法送达及生效情况,由仲裁委或法院认定处理。
三、公司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怎么处理
首先,确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受理及鉴定流程是否合规。若申请流程无误,可联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询问结果进度。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若超出此期限仍未收到结果,可书面催促鉴定机构尽快出具。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若公司因未收到结果影响后续工伤待遇支付等相关事宜,可与社保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协商解决方案,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及公司正常管理秩序。
在处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相关事宜时,我们了解了诸多要点。比如要确认送达期限及公司是否真的未收到,出现问题如何核实与重新送达,还有留存鉴定结论原件的重要性。那么,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承认收到鉴定结论,或者对重新送达仍设置障碍,又该如何应对呢?再者,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我们又该准备哪些材料来维护其效力呢?这些都是可能会遇到的后续问题。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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