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没实缴转让后产生债务怎么办
公司未实缴出资就转让,后续产生债务时,原股东和新股东的责任承担需分情况看。
若受让人对此知晓,原股东和受让人需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股东不能因股权已转让而免责,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若受让人不知情,其无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在股权转让时,受让人充分调查公司出资情况,原股东如实披露信息,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二、公司没实缴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没实缴,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其未实缴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方对此明知或应知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受让方已向公司足额缴纳受让股权对应的出资,则无需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例如,原股东应缴100万未缴,转让股权后公司欠债,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100万本息范围内担责。受让方若不知未实缴情况且无过错,不担责;若明知,则与原股东连带担责。
三、公司没实缴转让前债务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在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仍应对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首先需明确,认缴制下股东有按章程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当公司转让时,若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其未实缴出资额度内,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比如公司债务为100万,原股东应缴未缴出资50万,那么原股东需在50万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承担相应部分。
原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依股权转让协议等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在公司未实缴出资就转让这一情况中,原股东和新股东责任承担的规则较为复杂。若后续受让人因知晓未实缴情况而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那在向原股东追偿时,原股东又该如何证明自身的责任范围呢?若受让人不知情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那原股东未如实披露信息是否会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呢?对于这些延伸问题,如果您还有疑惑,或者在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上需要进一步的专业指导,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解答,为您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保驾护航,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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