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要自证是由谁来进行自证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自诉人承担自证责任。
自诉人需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要提供被告人发布诽谤言论的载体,像聊天记录、文章、视频等证据,证明该言论是虚假的,且给自己的人格、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如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
当然,被告人也可提供证据反驳自诉人的主张,证明自己的言论有事实依据或不构成诽谤。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二、诽谤罪自证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在自诉案件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所以诽谤罪的自证责任一般由自诉人承担。
自诉人需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诽谤行为,比如通过书面文字、口头言论等形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损害了自诉人的名誉。要证明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造成自诉人精神失常、名誉受损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等后果。还需证明诽谤行为与自诉人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自诉人完成这些举证责任,且达到相应证明标准,法院才可能认定被告人构成诽谤罪。不过,如果被告人提出一些合理抗辩或证据反驳,自诉人还需进一步举证回应,以维护自身诉求。
三、诽谤罪中被害人是否有自证义务
在诽谤罪中,被害人一般没有自证义务。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在自诉程序中,举证责任通常由自诉人(即被害人)承担。然而,这并不等同于被害人有自证义务。
从证据规则角度看,被害人只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诽谤行为及该行为对其造成损害等基本事实,就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之后,举证责任可能会转移至被告人。若被告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反驳被害人主张,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总之,被害人无需承担自证清白的过重义务,法律会综合考量双方证据及案件具体情况来认定事实,以平衡双方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当我们了解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及相关举证原则后,会发现实际处理这类案件充满细节。比如,若自诉人在举证中遇到困难,该如何进一步收集有力证据呢?又或者被告人反驳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这些都是在实际法律操作中常碰到的问题。如果您对诽谤罪自诉案件中的证据收集、效力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理清法律困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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