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的法律界,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陈昆伟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15年的时间,拥有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及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个法律领域,经办案件超百余件。
秉持着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陈昆伟律师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为根基,以追求卓越为导向,深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他的专业能力在实际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却发现案涉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同时,黄XX未按约定完好交付寺庙,还存在干扰寺庙正常运作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不存在违约行为。面对被告的抗辩,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的关键事实,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黄XX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提供证明文件的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寺庙,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已收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结合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的关键事实,清晰论证了黄XX的根本违约行为,为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事实依据。针对已支付的15万元转让款,他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明确主张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义务,并结合黄XX的过错程度,合理主张利息损失。同时,他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拆解论证“实际入住不等于取得合法经营权”,明确被告未履行核心义务的违约本质。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陈XX15万元及利息,驳回陈XX的其他诉讼请求。陈昆伟律师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彰显了他在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方面的专业性,也为同类特殊主体合同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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