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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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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467人看过
导读: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方补偿对方。夫妻婚后共同买房还房贷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可能一方得房给对方折价款。
带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一、带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一般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登记方补偿对方。

夫妻婚后共同买房还房贷,通常算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分割方式先协商,协商不了,法院会结合经济状况、房屋贡献等实际情况判决,可能一方得房并给对方折价款。

二、带房贷的房子离婚房产归属咋定

对于有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即便有房贷,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子归属,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权益等。若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该方需继续承担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总之,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的房产归属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保障双方权益。

三、带房贷的房子离婚房产增值咋算

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首先要确定房屋的初始价值(购买价等)。一般先算出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公式如下: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共同还贷本息÷房屋总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房屋总增值=离婚时房屋价值-房屋初始价值。

比如,房子购买时价值100万,贷款80万,婚内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子价值150万。那么房屋总增值就是150-100=50万。共同还贷占比为20÷(100+贷款利息之和),假设贷款利息为20万,共同还贷占比就是20÷(100+20)=1/6。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就是50×1/6≈8.33万。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

在探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时,除了上述常见的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购房款来源复杂,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准确界定份额呢?又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房子的归属又会怎样呢?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还有更多疑惑,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有不解之处,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帮您妥善处理房产分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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