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都燕果。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服务地区主要为成都,律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
都燕果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深耕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他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在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50%;刑事辩护案件2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如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以及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上,他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都燕果律师的典型案例。“精准辩护化解风险,助力涉嫌帮信罪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案当事人在2023年4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到了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4月,当事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账户在此期间转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其中包含已查明的四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当事人从中获利两千余元。不过案发后,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
在这个案件中,都燕果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并在他的见证下,当事人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且对一名主要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宽情节,且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最终,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都燕果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案件情况时,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都燕果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成都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民商事诉讼还是刑事辩护,他都能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信任的优秀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