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昆伟律师现执业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服务地区为泉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陈昆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陈昆伟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担任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及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迄今已处理超百余件案件。他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深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众多案例中,合同纠纷胜诉案能充分体现陈昆伟的专业能力。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却发现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黄XX未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寺庙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
为维护自身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黄XX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不存在违约行为。对此,陈昆伟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采纳了陈昆伟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核心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应返还转让款,且需承担利息损失。最终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及利息,同时对案件受理费进行了合理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陈昆伟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情形,为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提供依据。他还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合理主张利息诉求,弥补当事人经济损失。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明确被告违约本质。此外,陈昆伟彰显了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专业性,精准把握关键合规要点,为同类纠纷维权提供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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