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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共同借款人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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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355人看过
导读: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认定主要从三方面考量:一是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如双方共同在债权凭证签字或一方借款时另一方明确愿意共同承担;二是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未签字但用于家庭日常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费等;三是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参与经营或一方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证据综合判断。
配偶共同借款人怎么认定的

一、配偶共同借款人怎么认定的

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通常从以下方面考量: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若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上签字,或者一方借款时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债务,可认定有共同举债意思,应认定为共同借款人。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另一方未在借款文件上签字,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购买家庭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等,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借款人。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经营但收益用于家庭生活,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

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证据综合判断。

二、配偶共同借款人认定需满足哪些条件

在我国,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认定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即双方需持有合法结婚证,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二是有共同借款的合意,表现为配偶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签字确认借款,或一方虽未签字,但事后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对借款予以追认。三是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购置共同房产、共同经营企业等。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等,则一般不能认定配偶为共同借款人。

三、配偶共同借款人需承担哪些还款责任

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在债务到期时,若一方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全部欠款。

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清偿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对于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可依据夫妻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偿。若夫妻双方内部对债务分担有约定,该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仍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当我们探讨配偶共同借款人怎么认定的问题时,除了认定方式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认定为配偶共同借款人后,双方对于债务的偿还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通常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另外,如果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像离婚时,共同借款的债务又该如何处理,是按比例分担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若你对配偶共同借款人认定后的债务责任、婚姻变动时债务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清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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