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拆迁分割书有什么效力
离婚拆迁分割书一般指离婚时对涉及拆迁利益分割所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如下:有效情形:若该分割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自双方签字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照分割书内容履行义务。后续发生纠纷时,它可作为重要证据使用。无效情形:若存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则分割书无效。可撤销情形:若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二、离婚拆迁分割书是否有效
离婚拆迁分割书一般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该分割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它通常是有效的。
例如,夫妻双方在平等协商下,就拆迁所得的房产、补偿款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签订分割书,且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该分割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分割书可能被认定无效。若对分割书的效力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定。
三、离婚拆迁分割书效力如何认定
离婚拆迁分割书的效力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首先,签订主体要适格,即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真实表达意愿。若一方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分割书可被撤销。
其次,内容要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分割的财产应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拆迁利益,若涉及他人财产份额而未经授权处分,该部分约定无效。
最后,形式要符合要求。一般来说,书面形式的分割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若有见证或公证则更具证明力。符合上述条件的离婚拆迁分割书通常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则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
当探讨离婚拆迁分割书有什么效力时,除了其本身在法律上对夫妻双方拆迁财产分配的约束作用外,还会涉及到一些关联问题。比如,若一方不履行离婚拆迁分割书的内容,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通常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分割书执行。另外,离婚拆迁分割书在后续房屋产权变更、拆迁补偿款领取等手续办理中也起着关键作用。若你对离婚拆迁分割书的执行、手续办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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