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有什么
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是不同概念。
保证期限
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作用完成,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保证期限无中断、中止规定,一旦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行权,保证人免责。
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民法典》,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无必然联系。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主债务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相互独立。
二、保证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保证期限与诉讼时效起算方式不同。
保证期限起算: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一般保证,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算;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三、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保证责任诉讼时效起算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程序终结之日起算;若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形,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算。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在探讨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有什么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保证期限中断或中止后,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会产生怎样的具体影响。是会延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还是在某些情况下减轻其责任呢?另外,不同类型的保证合同,如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下的处理是否存在差异,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若你对保证期限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后续影响、不同保证合同处理差异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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