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如何进行
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需依法律规定审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此类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但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审理中应全面审查证据,综合考量债务用途、款项流向等因素,保护夫妻双方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夫妻债务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夫妻债务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举证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能证明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字,或事后一方对债务追认,则认定为共同债务。
2.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夫妻另一方否认的,一般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3.夫妻一方主张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应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自己未作共同意思表示。
三、夫妻债务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夫妻债务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债权人需举证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举证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举证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主张债务方承担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如何进行时,除了明确审理的基本流程和要点,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如何承担清偿责任,是双方连带清偿,还是按一定比例分担。另外,若一方对债务存在异议,在审理过程中该如何举证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问题在实际的夫妻债务案件中都十分常见且关键。如果你在涉及夫妻债务案件的审理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或是对债务承担、举证等问题感到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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