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需依子女年龄等情况确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离婚后可依法变更子女抚养权,分为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两种方式。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协议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即可生效。若协商不成,一方可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法院支持变更的法定情形包括: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该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4.其他正当理由(如抚养方迁居外地致子女不便等)。法院判决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重点考量子女意愿(八周岁以上)及双方抚养条件。建议优先尝试协议变更,协商无果再依法提起诉讼。
当探讨离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时,除了常见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分割财产后可能面临税务问题,像房产过户、财产转移等可能会产生一定税费。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再次分割。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若你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对税务处理、再次分割财产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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