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股东代位诉讼权归谁
小股东代位诉讼权归符合法定条件的小股东。在我国,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董监高人员或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时,符合条件的小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一股东均可提起代位诉讼。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小股东提起代位诉讼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机关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的,小股东可自行起诉。
二、小股东代位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小股东代位诉讼,即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
程序上,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情形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小股东代位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小股东代位诉讼,即股东代表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证明股东资格的材料:如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资料等,以证明起诉时具备公司股东资格。
3.履行前置程序的证据:一般情况下,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供相应书面请求及公司的回复等材料;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除外。
4.初步证据:证明公司权益受损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
当探讨小股东代位诉讼权归谁时,除了明确这一权利本身归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小股东行使代位诉讼权后获得的利益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胜诉利益一般归属于公司,而非提起诉讼的小股东个人。另外,小股东行使该权利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若不符合条件可能面临诉讼被驳回的风险。如果您对小股东代位诉讼权的行使条件、利益分配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中遇到相关问题,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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