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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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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2038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代位权行使需满足四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合法有效且到期;债务人怠于(非诉讼仲裁方式)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已到期;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如扶养等关系的给付请求权)。满足条件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啥

一、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若债权本身不合法或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通过诉讼仲裁方式主张权利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不能被代位行使。

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二、代位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权利。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定限制有哪些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其法定限制如下:

债权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均需合法有效。

怠于行使:债务人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到期债权,且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

债权到期:债权人债权与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均已到期。

标的特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等,不能行使代位权。

当我们探讨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啥时,除了了解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是怎样的,一般而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超出部分通常无法通过代位权主张。另外,代位权行使后所获利益的归属问题也很关键,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通常会先归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再由债权人依据法定程序受偿。若你对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操作、范围界定以及利益归属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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