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期中再度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假释期中再度犯罪不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期内犯罪,意味着前罪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这一条件,所以不构成累犯,但会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算累犯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算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其成立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一定期限内再犯罪。
而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意味着前罪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为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仍需遵守规定,由公安机关监督。所以,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符合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的条件,应按《刑法》规定,撤销假释,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依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三、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是否撤销假释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应撤销假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也不论罪行轻重,都应当撤销假释。
对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尚未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再把剩余刑期和新罪刑期合并。这样规定旨在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当探讨假释期中再度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联的要点需要了解。假释期内犯罪,不仅涉及是否构成累犯的判定,还会影响后续的量刑。假释期间犯罪,通常会撤销假释,将前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而且,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量刑时会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若你对假释期中再度犯罪的法律后果、累犯认定的具体标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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