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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方要不要支付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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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908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全责方需支付合理交通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造成人身损害时,对方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的实际交通费需赔偿;仅财产损失时,受损方处理事故、维修车辆的合理交通费也需赔偿。交通费需合理必要,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全责方要不要支付交通费

一、全责方要不要支付交通费

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通常需要支付合理的交通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交通费等。因事故导致对方人身受损,对方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全责方需承担。

即便未造成人身损害,仅财产损失,受损方为处理事故、维修车辆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全责方也有赔偿义务。不过,交通费应是合理且必要的,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二、全责方要不要赔偿误工

全责方是否需赔偿误工费,要视情况而定。若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而收入减少,全责方应赔偿误工费。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主张误工费需有证据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单位误工证明及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等。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若未造成人身损害致误工,一般无需赔偿误工费。

三、全责方要不要赔偿护理费

全责方是否要赔偿护理费,需视情况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若受害人因伤生活无法自理需护理,全责方应赔偿护理费。

判断时,要看护理必要性,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造成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

在探讨全责方要不要支付交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全责方除了可能要支付交通费,在涉及人身伤害时,往往还需承担受害者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另外,如果车辆因事故受损,在维修期间,无责方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全责方通常也有责任承担。这些交通费用的赔偿在实际处理中可能会涉及证据收集、费用合理性认定等问题。若你对全责方支付交通费的具体情形、赔偿标准及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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