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共同财产归属如何确定
房屋共同财产归属确定方式如下:
婚后购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即便只写一人名字,仍为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屋一方需补偿另一方。
赠与或继承:婚姻期间,一方受赠或继承的房屋,若赠与人或被继承人未明确只归一方,属共同财产。若明确只给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二、房屋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是否有协议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若没有约定,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按以下原则裁判: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其他共有房屋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屋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三、房屋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房屋共同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协商优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分割可协商处理,达成协议按协议分割。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特殊情形:
一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探讨房屋共同财产归属如何确定时,除了明确归属的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确定房屋为共同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进行分割时,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就是一个常见问题。一般来说,增值部分也会按双方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另外,若一方在婚姻期间擅自出售共同房产,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重要方面。如果您对房屋共同财产归属确定后的分割、增值分配、权益维护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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