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认定
在《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认定主要看以下方面。
从形式上,若当事人在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或单独订立保证合同,一般可认定为担保人。
从实质要件来看,担保人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关法人通常不得为保证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机关法人除外。
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认定需哪些条件
民间借贷担保人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一般为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等组织。拥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这要求担保人有稳定收入、资产等可用于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意思表示真实,即担保人是自愿为借贷提供担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此外,担保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担保事项违法,担保合同无效。满足上述条件,担保人资格通常可被认定。
三、民间借贷担保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当探讨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另外,担保的范围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如果你对民间借贷担保人认定后的追偿程序、担保范围界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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