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具备起诉婚姻无效的原告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情形下,具备起诉婚姻无效原告资格的主体不同。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因为重婚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婚姻制度,基层组织和近亲属都有权维护婚姻的合法性。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这是为了保障法定婚龄制度的实施,维护未达婚龄者的合法权益。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等多方面考虑,近亲属有权对此监督。
需注意,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原则,重婚的后一段婚姻当然无效。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基于遗传学及伦理道德考量,此类婚姻无效。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的,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且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如何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需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据《民法典》,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人方面,以重婚为由的,当事人及近亲属、基层组织可申请;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的,当事人及未达婚龄者近亲属可申请;以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为由的,当事人及近亲属可申请。
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重婚的结婚证、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若确属无效婚姻,法院会依法判决婚姻无效,且该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
当探讨谁具备起诉婚姻无效的原告资格时,除了明确原告资格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起诉婚姻无效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权问题也很关键,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若你对起诉婚姻无效的原告资格以及后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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