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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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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508人看过
导读:在深圳离婚,协议离婚需准备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包含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涉及相关问题还需财产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若无法协商一致诉讼离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因离婚方式及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深圳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深圳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深圳离婚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1.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2.身份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用于确认当事人身份。

3.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户口本: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等。

5.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出生证明等。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诉讼离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离婚方式及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二、深圳离婚冷静期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深圳适用全国统一的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无地方性特殊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冷静期起算与期限: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2.冷静期内权利: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程序: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制度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深圳严格执行民法典上述条款。

三、深圳离婚冷静期有例外情形吗

深圳离婚冷静期原则上无例外。依据《民法典》,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不过,若存在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所以,若面临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等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了解深圳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后,我们还需知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离婚冷静期内这些材料是否有变动要求。在深圳,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若材料信息发生变化,如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及时更新等,可能影响后续办理。另外,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在准备材料时是否需要额外提供相关证明。财产分割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可能都是必要补充。如果您对深圳离婚所需材料的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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