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撤销什么时候失效
婚姻撤销一般在被撤销的事由消失后失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一年期限,婚姻撤销权即消灭,婚姻关系将被视为有效。如果撤销事由一直存在,比如胁迫行为持续,那么撤销权就不会失效,直至胁迫行为结束。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撤销事由和时间节点来确定婚姻撤销权的失效时间。
二、婚姻撤销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婚姻撤销申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具体依撤销事由不同而区别: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若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上述期限为除斥期间,届满后撤销权消灭,婚姻转为有效婚姻。需注意,婚姻撤销的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撤销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第1053条)
三、婚姻撤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婚姻撤销法定情形有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夫妻权利义务。
当了解了婚姻撤销什么时候失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而言,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若你对婚姻撤销失效时间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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