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
若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但申请撤销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仲裁协议无效、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
法院经审查后,若发现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会裁定撤销裁决;若未发现,则会裁定驳回申请。
另外,若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需注意的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时间限制,通常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总之,对生效仲裁裁决书不服时,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避免自行采取不当行为。
二、对生效仲裁裁决书不服能申请撤销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对生效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需满足法定情形:
1.无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或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撤销,否则驳回。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非法定情形的不服,法院不予支持撤销。
三、仲裁裁决书可申请不予执行吗
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裁定不予执行。
当我们探讨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时,除了常见的应对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该如何处理,此时当事人可能仍有权利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继续维护自身权益。另外,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也需要妥善解决。这些都是与对生效仲裁裁决书不服紧密相关的情况。如果你在遇到对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不服的状况,或是对后续相关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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