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律师委托权限都有哪些
刑事律师的委托权限分为两种。一是一般代理权限,律师可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在审判阶段出庭辩护等。二是特别授权,除上述一般权限外,经特别授权律师还可行使一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为,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但刑事诉讼中与认罪认罚等相关的特别授权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真实意愿。律师应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刑事律师委托权限含会见权吗
刑事律师委托权限包含会见权。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三、刑事律师委托权限含阅卷权吗
刑事律师委托权限包含阅卷权。依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意味着,一旦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辩护人,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就可行使阅卷权。通过查阅卷宗,律师能全面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掌握指控证据,发现其中问题和疑点,从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有效的辩护策略和方案,保障其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刑事律师委托权限都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权限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并且,律师还能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您在委托刑事律师过程中,对这些权限的具体行使方式、范围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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