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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协商劳动合同解除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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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142人看过
导读: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主动协商且女职工同意,应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若女职工主动提出,则用人单位无需补偿。赔偿与否关键看协商由哪方提出。
孕期协商劳动合同解除有赔偿吗

一、孕期协商劳动合同解除赔偿

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主动与孕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同意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女职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女职工自愿放弃工作,并非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主动辞退。

所以,孕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键看哪一方提出协商,若是单位提出一般有补偿,若是女职工提出则无补偿。

二、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如劳动者工作三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赔偿金为5000×3×2=30000元。

三、孕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女职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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