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不包括啥
债权人不行使权利通常指债权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如未在合理期限内主张债权、不积极行使担保物权等。而不包括积极行使权利的情形,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及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等权利以保障自身债权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对抵押物、质押物等行使优先受偿权等。这些积极主动的行为是债权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与不行使权利相对。
二、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算有过错吗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不算有过错。债权人对自身债权有处分权,其有权选择何时及是否行使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需承担不利后果。
比如,当债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影响债权实现时,符合条件的次债务人可主张债权人的行为损害其权益。另外,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保证人可能免责;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所以,虽不行使权利本身通常无过错,但可能因未及时行权丧失法律保障。
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债务人能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通常不能主动起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不过存在特殊情形。
正常而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何时行使权利,债务人需被动履行义务。但当债权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行为损害到债务人利益时,债务人可起诉。比如,债权人长期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导致债务人额外支出保管等费用;或在附条件债权中,债权人故意阻碍条件成就以不行使权利,此时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其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公平、诚信等原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采取适当措施配合履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不包括啥的时候,需结合实际场景明确具体情形。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书面催款通知、提起支付令申请,或是在诉讼时效内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这些都不属于“不行使权利”的范畴,反而会触发诉讼时效中断。此外,若债务设有抵押、保证等担保,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同样不算不行使权利。如果您对“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不包括啥”的具体界定仍有模糊之处,或是想了解相关时效计算、权利主张的有效方式,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利边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