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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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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244人看过
导读: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分两种情况:对内转让时,章程无特别规定只需双方合意签协议;若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需提前通知且对方放弃才合法。对外转让需先显名,即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其他股东知晓其出资且未异议行使权利,完成显名登记后再转让,还需遵循评估价值、签规范协议等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啥条件

一、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啥条件

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对内转让时,如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只需转让方与隐名股东达成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才合法。

对外转让时,隐名股东显名是关键前提。隐名股东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知晓其实际出资且对其行使股东权利未提出异议,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完成显名后再进行股权转让。此外,转让还应遵循法定程序,如评估股权价值、签订规范协议等。

二、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有效吗

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通常有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若公司章程无特别限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显名股东向隐名股东转让股权,该转让行为有效。此情形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达成转让合意,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若未获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且未提出异议,或已实际认可隐名股东身份,也会认定转让有效。总之,只要不违反法定及约定限制,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

三、隐名股东能否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但未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中记载的人。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显名股东才是被法律认可的股东。

不过,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代持股协议,且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道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并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隐名股东可通过显名化程序,即向法院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经法院判决确认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成为显名股东,进而行使股东权利。

当探讨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啥条件时,除了明确转让的基本条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后,显名股东的退出机制是怎样的,是否需要签订详细的退出协议,以保障各方权益。另外,这种转让是否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产生影响,后续是否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变更等。如果您在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的过程中,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转让条件本身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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