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写的借条法院要什么证据
若借条系被迫所写,可提供以下证据:其一,能证明借条形成时自身处于被胁迫状态的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等,以证实当时并非真实意愿表达;其二,寻找证人,如有目睹胁迫过程的第三人,其证言可作为重要证据;其三,自身在被迫写下借条后,为摆脱胁迫而采取的一些行动记录,比如向相关部门报案、寻求他人帮助等相关证据,这些都有助于证明借条的非自愿性,从而在诉讼中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结果。但需注意,这些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确保能被法院采纳。
二、法院认可的被迫借条证据有哪些
法院认可的被迫写借条的证据有以下几类:
1.证人证言:现场有目睹借条签署过程的证人,其证言可作证据。
2.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能直观反映被迫签署借条的情形,证明力较强。
3.报警记录:签署借条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可作证据。
4.伤情鉴定:若被胁迫时有受伤,相关伤情鉴定可证明受胁迫事实。
5.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若胁迫者通过这些方式威胁,记录可作为证据。收集证据要及时、合法,且形成完整证据链,才更易被法院认可。
三、被迫签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被迫签的借条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能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受胁迫者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不过,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可通过提供录音录像、在场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胁迫事实。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无需履行借条约定的还款义务。
当探讨被迫写的借条法院要什么证据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有证据证明借条是被迫所写,债务是否就一定不用偿还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实借条形成的强迫性,债务关系可能不成立。但要是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只是借条签署受迫,那借款本金可能仍需偿还。另外,被迫写借条后,多久内向法院主张借条无效才有效呢?通常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你对被迫写借条的证据收集、债务偿还判定以及撤销权行使期限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难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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