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方把人送看守所是有证据了吗
警方将人送看守所通常意味着有一定的证据指向该人可能涉嫌犯罪。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经过初步侦查,收集到的证据达到一定程度,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这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仅送看守所不能绝对地认定已有确凿证据,只是表明公安机关有理由怀疑其犯罪行为。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证据还需经过法庭的审查和认定等一系列过程。总之,送看守所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有确凿证据。
二、警方送看守所需先有初步证据吗
警方送嫌疑人至看守所须具备初步证据支持的法定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拘留措施时,需有初步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如现场抓获、被害人指认、物证关联等);依据第八十一条,逮捕措施更要求“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看守所收押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刑事拘留证、逮捕证等文书(《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而此类文书的签发以初步证据为前提
拘留证需公安机关证实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含犯罪嫌疑的初步证据),逮捕证需检察机关或法院审查确认有犯罪事实的初步证据。
综上,警方送看守所需以初步证据支撑强制措施的合法性,无初步证据则无法依法取得送押文书,看守所亦不予收押。
三、拘留后多久必须送看守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存在无法立即送往看守所的特殊情况,如犯罪现场偏远、交通不便,需克服客观障碍后尽快送押。若有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待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此规定旨在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拘禁与超期羁押。
当探讨警方把人送看守所是有证据了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通常警方送嫌疑人去看守所,一般是掌握了一定的初步证据,但这些证据可能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另外,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如果后续发现证据不足,也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而且对于家属来说,了解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权利以及如何为其提供合法帮助也很重要。要是你对警方送嫌疑人去看守所的证据标准、后续程序,或者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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