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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要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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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337人看过
导读:裁员后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无需因回原单位而退回。依据《劳动合同法》,该补偿基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补偿即产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属建立新劳动关系,与此前补偿无关。但若重新入职时双方有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特别约定需退回,则需按约定执行。
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要退回吗

一、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要退回吗

一般情况下,裁员后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无需因回原单位而退回。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员时支付经济补偿,是基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及相关权益的补偿。当劳动关系因裁员而结束,补偿就已产生法律效力

之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是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与之前已结束的劳动关系及获得的经济补偿无关。

不过,若双方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时有特别约定,如约定退回补偿金才重新录用等,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者需按约定执行。所以,通常无需退回,但要结合双方有无特别约定判断。

二、裁员后回原单位是否要退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裁员后回原单位无需退还补偿金。裁员时支付的经济补偿,是基于当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员工获补偿后,双方劳动关系已合法解除。

之后员工再回原单位,属于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与之前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无关。但如果双方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时有特别约定,要求员工退还之前补偿金,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员工则需按约定执行。若无此类约定,员工无义务退还已获得的裁员经济补偿金。

三、裁员后回原单位工龄如何计算

员工被裁员后回原单位,工龄计算分两种情况。若再次入职时,原用人单位已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员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即工龄从重新入职起算。

若再次入职时,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把员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前后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在探讨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要退回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回原单位后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与之前有较大变动,补偿金的处理是否会受影响。另外,如果回原单位后不久又面临二次裁员,之前已获得的补偿金是否会对新的补偿计算产生作用。这些都是与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问题紧密相关的方面。若你对裁员后回原单位补偿金的退回、计算等问题仍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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