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继承规则如下: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老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房屋由某人继承,就由该指定继承人获得房屋,同时因“地随房走”,获得房屋对应宅基地使用权。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不再是本集体成员,仍可基于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不得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老人不在了能继承给子女吗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子女可通过继承房屋取得房屋占用范围内宅基地的使用权。若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老人去世后,可依法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等。
若子女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样能继承房屋。不过,只能对房屋进行有限制的使用,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实践中,继承房屋后要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宅基地老人过世后归谁所有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老人过世后不存在归谁所有的问题。不过,宅基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可依法继承。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经批准后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可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已有宅基地等,可继承房屋,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可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使用宅基地,不过也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等,房屋坍塌后,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
当我们探讨宅基地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时,需明确核心前提: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本身无法继承,但地上附着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实践中常有人疑问: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老人的房屋?继承后能否翻建或重建?这些细节均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房屋后,仅能对房屋进行维修,不得翻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若您对具体继承人范围、房屋使用限制等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厘清细节、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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