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永久合同企业就不能裁员吗
签订永久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并非不能裁员。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符合特定情形时可以裁员。比如,企业出现严重经营困难、进行破产重整等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同时,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若企业违法裁员,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应支付赔偿金。
二、永久合同企业裁员合法吗
永久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裁员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满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且履行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程序,此时裁员合法。
但如果企业不具备上述法定情形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对签永久合同员工裁员,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三、永久合同企业裁员需满足啥条件
企业裁减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俗称“永久合同”)的员工,需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当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进行裁员: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企业裁员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当探讨签订永久合同企业就不能裁员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企业并非完全不能裁员。即便签订了永久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如企业因经营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者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企业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而且,企业裁员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若员工遇到企业不合理裁员,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签订永久合同后企业裁员的法定情形、裁员程序以及员工维权方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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