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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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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189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及时处理。用工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仍不签,应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无需经济补偿,但需付实际工作时间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书面终止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应留存要求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已履行义务。
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咋办

一、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咋办

若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签,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签,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为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留存相关证据,如要求签订合同的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的相关记录等,以证明自身已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

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如何应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签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应及时采取书面通知等措施,避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节点,以降低法律风险和成本。

三、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应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应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仍拒签,单位同样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员工入职2个月拒签合同,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此时要支付0.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法律风险,留存好相关书面通知等证据。

当我们探讨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咋办时,除了要考虑应对当下劳动者拒绝签约的情况,还需关注后续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若劳动者一直不同意签合同,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也可能因未签订合同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也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流程,否则可能引发新的劳动争议。如果您在处理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还有疑问,或者对后续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程序等方面存在困惑,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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