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员工主动协商解除有啥后果
医疗期员工主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产生如下后果:其一,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继续为该员工保留医疗期相关待遇。其二,依据协商结果,若双方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补偿标准一般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其三,员工失去基于劳动关系的各项权益,如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但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协助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等事宜。
二、医疗期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怎么办
如果医疗期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需分情况处理。
若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予以恢复,且需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因为在医疗期内,员工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
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与医疗期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要求恢复的,单位应当恢复,并支付相应工资及赔偿金。
三、医疗期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员工一般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如不能胜任工作等)、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关注医疗期员工主动协商解除有啥后果时,除了劳动关系终止这一直接结果,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值得留意。其一,经济补偿的计算是否包含医疗期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基数需结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医疗期工资低于正常工作期间,可能影响补偿金额;其二,解除后是否还能享受后续医疗相关待遇?部分地区对医疗期内解除后的大病医疗补助有特殊规定,未提前了解可能错失权益。如果你对医疗期内主动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计算、后续医疗待遇衔接等细节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逐一解答,帮你清晰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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