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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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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815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手写备注一般有效,需满足双方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权益,且经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例如约定奖金发放条件的补充有效;但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的可撤销,涉及违法(如低于最低工资)的无效。
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一般是有效的。若手写备注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确认,该备注具有法律效力,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约束双方。

例如,双方在备注中明确约定奖金发放条件,这属于对合同的补充,是有效的。但如果备注内容显失公平,或是一方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添加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此外,若备注内容涉及违法内容,如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该备注无效。

二、劳动合同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加班费。协商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供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加班费规定如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约定的,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等后的数额确定。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不仅关乎形式合规,更关联后续履行中的权益争议。实践中,若备注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通常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是单方手写、与原合同核心条款冲突,或涉及薪资调整、岗位变更等未明确告知对方,可能被认定无效。此外,不少人还会遇到“手写备注是否需加盖公章”“备注内容与电子合同冲突怎么处理”等延伸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实际效力。如果您对劳动合同手写备注的效力认定、争议解决还有疑问,或是遇到类似劳动纠纷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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