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送给女方的首饰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送给女方的首饰若属于彩礼性质,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但如果首饰是婚后赠与女方且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通常不能要回。如果首饰价值较大且有特殊约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总之,要依据赠与的时间、目的、性质等因素综合考量,以确定是否能要回首饰。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法判定。
二、离婚时送给她的彩礼能否要回
离婚时彩礼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注意,要求返还彩礼应在离婚时提出。对于“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三、离婚时送给孩子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送给孩子的房子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如果该赠与行为是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房子赠与孩子,且孩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赠与人(父母)一般不能撤销赠与。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赠与人可能有权要回房子:一是受赠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孩子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孩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总之,要根据具体的赠与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离婚时送给孩子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
离婚时送给女方的首饰能要回来吗?这并非简单的“送出去能否收回”,关键在于赠与的性质及离婚时的具体情形。若首饰是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彩礼范畴),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过短或因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可主张返还;但若是婚后日常赠与(如节日礼物),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女方个人财产,难以要回。此外,若首饰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明确只归女方,也属女方个人财产。若您对这类赠与的认定、返还条件仍有疑问,或是想了解其他离婚时赠与财产的处理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权益边界,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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