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诊疗过错认定标准是什么
医院诊疗过错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医院及医务人员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这要求其在诊疗过程中遵循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若违反这些规定,可认定存在过错。
其次,要判断医院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未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害的,认定有过错。
再者,若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院有过错。
二、医院诊疗过错如何举证证明
在我国,医院诊疗过错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方一般需这样举证:首先,证明医患关系存在,可提供挂号单、病历、缴费凭证等。其次,证明损害结果,如身体损伤、残疾、死亡等,需有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然后,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这通常要借助专业的医疗鉴定。此外,证明医院有过错,可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判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存在过失等。若医院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伪造、篡改、销毁病历,可推定其有过错。
三、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医患关系和损害结果的存在。
医疗机构若主张不承担责任,应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比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
对于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民法典》施行后不再完全由医疗机构承担。但在《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对自己无过错举证,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当我们探讨医院诊疗过错认定标准是什么时,除了了解认定标准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认定医院存在诊疗过错,患者可获得哪些赔偿,一般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外,患者在发现可能存在诊疗过错后,该在多长时间内提出索赔也是关键问题,不同情况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倘若你在面对医院诊疗过错的认定、赔偿及索赔时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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