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协议一定无效的是哪一项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其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其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其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如果仲裁协议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一般可认定为无效。例如,若约定的仲裁事项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该仲裁协议无效。需注意,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的仲裁协议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我不知道
二、哪些仲裁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定仲裁范围(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身份关系纠纷,或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4.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未约定、约定不明,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
此外,口头仲裁协议因不符合法定书面形式要求亦无效。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三、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后怎么办
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当事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争议未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无法达成新仲裁协议,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若一方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可继续审理;若已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正常审理判决。总之,仲裁协议无效意味着不能再按原仲裁协议进行仲裁,需通过重新约定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当探讨仲裁协议一定无效的是哪一项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后续纠纷该如何解决,一般可能会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另外,仲裁协议无效是否会影响之前基于该协议所进行的部分仲裁程序的效力,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在实际遇到仲裁协议相关问题时,对于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对仲裁协议无效的具体认定细节还有疑问,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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