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书15天生效期怎么算时间
仲裁书的15天生效期通常从收到仲裁书之日起算。这15天是法定的期间,期间届满后仲裁书即生效。计算时应注意,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例如,若5月1日收到仲裁书,那么15天生效期截止到5月16日,若5月16日为法定休假日,则生效期截止到5月17日。在这15天内,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书则不生效;15天期满且未申请撤销的,仲裁书生效。
二、仲裁书15天生效期过了能上诉吗
根据《仲裁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1.普通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无上诉程序。当事人逾期(若误认15天生效期)不得就同一纠纷起诉或申请仲裁。
2.劳动仲裁中,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起诉;逾期未诉的,裁决生效,不得再诉。终局裁决仅用人单位可在30日内申请法院撤销,劳动者仍可15日内起诉。
需明确:“上诉”系诉讼程序概念,仲裁无上诉机制。若过法定救济期限,裁决生效后仅能通过执行程序解决,无法推翻裁决本身(除非符合撤销或不予执行条件,如程序违法、证据伪造等法定情形)。
综上,仲裁书无上诉程序,若为劳动仲裁过15天起诉期则裁决生效,不得再诉;普通仲裁裁决作出即生效,无逾期上诉可能。
三、仲裁生效后能否申请撤销
仲裁生效后,符合法定情形时可申请撤销。依据《仲裁法》,当事人若能证明裁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法院经审查核实,若存在上述情形,应裁定撤销;若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裁定撤销。
当我们探讨仲裁书15天生效期怎么算时间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在这15天内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书的效力就会暂时中止,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另外,在这15天生效期内,如果涉及到仲裁书执行的问题,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要是你对仲裁书生效期的计算细节、诉讼流程、执行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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