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一个月有啥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罪犯申请监外执行,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若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监外执行需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及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适用。
二、实体条件
1.严重疾病保外就医:经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文件;但对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怀孕或哺乳婴儿: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无法自主照料生活,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三、程序要求
由执行机关(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实体与程序要求,方可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监外执行罪犯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要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等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会见特定人员。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5.定期向执行机关提交病情复查情况(针对因患严重疾病监外执行的)。若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决定收监执行。
在探讨监外执行一个月有啥条件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若罪犯获得监外执行,在这期间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需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经过批准等。另外,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的情形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就会被收监执行。要是你对监外执行的条件适用细节、执行期间的具体要求以及收监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将为你详细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